2018年11月——“331”专项行动告知书

作者:2018/10/26 12:00

一、什么是331”专项行动

    第一个3是指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“三合一”场所、出租(群租)房、电动自行车这三类突出隐患。

    第二个3是指专项行动要对照执行的“876任务清单、履职清单、追责清单这三张清单。

    最后的1是指专项行动为期100天,从今年5月份正式开始,至8月底基本结束。现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,延续开展至今年年底。

二、331”的工作目标

    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,确保全市火灾隐患显著降低,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好转。

三、876”任务清单的具体内容

“三合一”场所整治“8个一律”

    1.生产、经营、储存区与住宿区一律用实体墙分隔

    2.居住房屋一律不得违法生产、经营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

    3.违法建筑、违法搭建、门窗铁栏一律拆除

    4.住宿区域一律不得违法群租

    5.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、充电

    6.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律不得占用、堵塞

    7.住宿场所一律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、器材

8.住宿场所一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

出租房(群租房)整治7个严禁”

    1.严禁出租人、转租人放任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

    2.严禁违法建筑和非居住场所出租居住

    3.严禁擅自改变房屋原有结构、装修分隔及违法群租

    4.严禁出租房屋用于生产、经营、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

    5.严禁出租房卧室内使用明火

    6.严禁出租房屋擅自安装门窗障碍物

    7.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、充电

电动自行车整治6个决不允许”

    1.决不允许生产、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

    2.决不允许从非法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瓶

    3.决不允许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

    4.决不允许在不合规地下室停放电动自行车

    5.决不允许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、充电

    6.决不允许物业管理单位放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、充电

四、331”专项行动监督举报途径

广大市民可以通过12345政务热线、寒山闻钟论坛、96119消防举报热线等途径,投诉举报“三合一”场所、出租(群租)房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火灾隐患和问题线索。

 

 331专项行动领导小组